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高中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高中时进行预申请。
2.首次贷款
1)网上自助申请
https://sls.cdb.com.cn/
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注意: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现场审查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并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3)签订合同
资格审查过后,与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或在贷款审批通过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1.网上自助申请
办理续贷手续前,在线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 ,导出《申请表》并签字,携带资料(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高校录入回执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录入电子回执。
(三)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1.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
2.系统内审核并打印《毕业确认表》,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2.通过支付宝、云闪付、POS机、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
3.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扣款结果
注意: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二)还款时间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l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注意: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三)提前还款
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四)继续攻读学位
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与书面证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五)逾期还款及影响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
2.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影响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