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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工作检查通报


为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重要作用,督促、指导并全面掌握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在3月27日初次检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月10日,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制的认定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都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都能做到对此项工作认识到位,都能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就认定细则、认定办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学习,并能在学生处检查前对本学院相关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规范科学的系列办法。全院13级辅导员(班主任)大部分同志都能对认定细则进行深入学习,都能有效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开展认定工作,都能按学院进度要求完成工作。经过检查,其中化工学院、仪祉农林学院、师范学院、机电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六个学院总体进展情况较好、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化工学院纪宗善老师、仪祉农林学院杨静老师、师范学院高璇老师、机电学院刘楠老师、医学院陈萍老师、张颖老师、张熙老师、建筑学院吴艺老师工作认真、填写规范、材料齐全、认定合理,特对以上集体和个人提出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二级学院学工办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对工作的指导不力,工作情况改观不大,影响全院此项工作的整体进度。

2.个别二级学院学工办仍未就辅导员(班主任)的认定工作提出统一要求,认定过程中事项归类及赋分标准不统一、辅导员(班主任)各自为政、自定政策的现象仍旧存在。

3.个别辅导员(班主任)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仍存在偏差,对学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制在所带班级的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不认真研读和理解学院文件,认定工作草率、走过程。

4.个别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无头绪,认定资料严重不足,认定过程不合要求。

5.个别辅导员(班主任)对此项工作的要求不高、标准不严,对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未能提出明确要求,学生上交后也不加筛查、未能严格把关,导致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极不规范。

6.个别辅导员(班主任)未能对所带班级的学分认定情况按要求进行班内公示及逐班汇总,认定环节存在缺失,认定工作进展滞后。

三、表彰奖励

为进一步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此项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表彰先进、激励它人,现对工作认真、扎实、细致、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如下:

(一)集体奖:

一等奖 化工学院学工办 奖励500元

二等奖 仪祉农林学院学工办 奖励300元

师范学院学工办 奖励300元

三等奖 机电学院学工办 奖励200元

医学院学工办 奖励200元

电子信息学院学工办 奖励200元

(二)个人奖:

特等奖 化工学院纪宗善老师 奖励300元

优秀奖 仪祉农林学院杨静老师 奖励200元

医学院陈萍老师 奖励200元

建筑学院吴艺老师 奖励200元

进步奖 师范学院高璇老师 奖励奖品一份

机电学院刘楠老师 奖励奖品一份

医学院张颖老师 奖励奖品一份

医学院张熙老师 奖励奖品一份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发扬认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及全体13级辅导员(班主任)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断加强学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查,不断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此项工作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学院办学目标、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优质成长、不断促进学生良好发展而不懈努力。

学生处

2014年4月10日

作者:日期:2014-04-11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