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开展“百名学生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展示我院学生积极阳光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巩固学生纪律、安全、文明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学院决定开展“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及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标兵的类别分为:卫生标兵、遵纪标兵、孝礼标兵、自强标兵、礼仪标兵、见义勇为标兵、志愿服务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尊师标兵共计10个类别。
各二级学院开展初评,按照每类标兵2人的名额向学院推荐(见义勇为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院根据学生事迹进行联评,最终确定标兵人选。
三、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勤于学业,成绩优良,掌握比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4.朴而不俗,心灵纯洁,能够始终保持一名大学生的本色。
5.敏于思考,积极实践,体现当代青年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
6.信而达礼,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7.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8.在卫生习惯、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孝敬长辈、自强自立、文明礼仪、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方面事迹突出。
四、评选时间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初评(11月2日-11月8日)
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申请或班级推荐工作,并如实、认真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2),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电子版生活照片,于11月11日前上报至学生处。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11月11日-11月25日)
1.11月11日―11月15日,审查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材料,按照20%超额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对“百名学生标兵”候选人进行院内宣传,并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活动。
2.11月15日―11月18日,学院组织评审活动,结合候选人事迹及投票结果,评选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学生标兵”人选。
3、11月18日-11月25日,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先进事迹展(11月26日-12月10日)
举办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学生标兵”先进事迹展,展示优秀学子风采。
第四阶段:表彰与奖励(12月中下旬)
对获得学生标兵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把“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并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对本学院学生进行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的信心,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3.各二级学院要对“百名学生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展示优秀学子风采,树立“百名学生标兵”的榜样形象,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带动和引领广大学生积极成长、优质成才。
学生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百名学生标兵”评选推荐表
评选时间:2016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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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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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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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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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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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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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标兵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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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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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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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可另附 |
二级学院 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 生 处 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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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参评标兵类别涉及卫生标兵、遵纪标兵、孝礼标兵、自强标兵、礼仪标兵、见义勇为标兵、志愿服务标兵、拾金不昧标兵、助人为乐标兵、尊师标兵共计10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