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安全预案
为了加强军训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8年度陕西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刚
副组长:赵维 郭瑞礼
成员:教务处、保卫处、宣传统战部、团委、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与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
办公室主任:郭瑞礼(兼)
副 主 任:滑 娟 校 力
二、军训安全工作机制
(一)安全教育
军训前必须加强对参训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对军训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经常向军训教官了解学生军训情况,对参训学生人数、请假、学生身体、心理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隐患排查
军训前辅导员要对所有参训学生进行身体状况摸底,学生若不能参加军训,需提出申请,报学院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主动排除军训工作各环节的事故隐患,杜绝事故苗头。
(三)后勤保障
后勤服务保障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饮用水、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安全值班
军训期间实行安全值班制,辅导员全程跟训。校医院配备急救设备和必要药品,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救治。党政办安排值班车辆,以备不时之需。
(五)报告制度
军训期间实行安全信息每日报告制度。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生军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遇重大事件,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配合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一)高温、雷雨、下雨应急处置
军训期间要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训练时间,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半前和下午3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停止训练;雷雨、下雨天气时,将训练任务安排在室内进行。
(二)训练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
承训部队要科学制订训练计划,做到科学训练。遇突发性训练安全类事件,在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医务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事件严重程度做出判断后对人员迅速处理,同时做好取证等相关工作,并报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中暑预防和应急处置
1.参训学生需吃早饭,不得空腹参加训练。
2.参训学生要注意劳逸结合,中午和晚上按时休息,保证睡眠充足。
3.参训学生若脸色不对,浑身不适,不能适应训练时,应及时向军训教官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校医院或送往市内医院。
4.若学生发生中暑时,应采取如下方法:
(1)将病人安置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静卧,解开衣扣,通风降温。
(2)用凉毛巾贴敷在病人的头部和胸部,降温消暑。
(3)用清凉油涂抹病人的太阳穴,服用相应的药物。
(4)对高热或昏迷的重症病人,在作降温处理的同时,应迅速送医院救治。
(四)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处置
1.军训期间,参训学生均应在校内食堂就餐,尽量少在外就餐。
2.军训中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学生立即向所在连队的教官、辅导员汇报,并同时向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若患者已经失去知觉,应把患者的头偏向一边,以免呕吐物吸入呼吸道。
(3)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应及时拨打救护电话,在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
(五)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1.军训期间所有参训师生员工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等)时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2.灾害发生时,所有参训师生员工及时关掉电源并就地寻找掩蔽,或由楼梯疏散撤离,或从训练场安全撤离。
(六)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打架斗殴。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隔离打架双方,立即停止其军训,送所在二级学院处理。
2.私自离校。立即组织寻找,及时报告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私自离校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处理。
3.财物失窃。现场人员保护好现场,报告保卫处展开排查,必要时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4.干扰军训。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1.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要保持二十四小时通信畅通。
2.要严防信息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抄送:院级各领导。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印发